债权债务关系是相对人双方或多方因债的存在而形成的权利、义务法律关系,这一法律关系的权利人系债权人,其有权要求对方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;而这一法律关系的义务人为债务人,其有义务向对方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。从民法理论,将债分为:合同之债、侵权之债、无因管理之债、不当得利之债。
殷晋予律师所代理的债权债务纠纷主要是指合同之债,其表现多为金钱或行为的给予及接受,如;借贷(借款)纠纷、货款及工程款纠纷、服务合同纠纷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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